南京公关公司

合意基础下构建城市社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倍酸公关

城市社区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纠纷类型化的增多以及纠纷主体关系距离的变化决定了纠纷当事人对社区纠纷解决规范、解决目标以及程序价值的需求也是多元的。即使是同一纠纷,

不同社区主体的程序选择和解纷目标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反。这种不同的选择都由各自的利益驱使和价值选择决定,不宜用是非对错来评价或者用一个标准来对解纷程序或者当事人程序选择进行优劣排序,更何况任何一种解纷方式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因此,为纠纷当事人提供可选择的解纷程序,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并保障这种选择权才是程序设计应完成的任务。城市社区解纷机制存在着不同方面的问题,但归纳来看,产生这些问题的最主要的原因是面对私权纠纷的解决,未能充分遵守当事人的合意,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过多的强制和无可选择偏离了社区纠纷的本质属性,使纠纷的解决程序欠缺一定的公正性和正当性。

当然,任何解纷程序都有利弊,任何解纷机制都有缺陷,但是如果在民事解纷程序设计中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意,那么这种缺陷和弊端也会因为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的权利而被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开。因此,在构建我国城市社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过程中,应当以合意为基础,以公力救济作为最终解决纠纷的保障,充分发挥社会救济的功能和作用,并认可明确私力救济的法律效力,构建多种解纷程序有效协调运行的多元化的社区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对最能体现当事人合意的和解解纷方式给予更多的认可和保障。社区中应当配有较为专业的服务机构,为当事人和解之前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和解是最快捷成本最低的纠纷解决方式,尽管是当事人的合意和自愿的体现,但这种合意或利益妥协中往往伴随着一定的无奈和不甘,在解决问题的彻底性以及和解协议的公正程度上欠缺。如果和解前能为当事人提供较为专业的咨询和指导,使当事人和解时更多一些理性分析而非感性处理,更多一些专业判断而非固执己见,将很大程度上增加和解的成功率和公正性。另外,应当为当事人提供保障和解协议效力的配套机制。在双方当事人放弃对抗走向信任去合意解决纠纷后,对这种合意的保护和保障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即使达成和解协议,很可能由于一方的反悔而使之

前的努力功亏一篑。目前,我国立法上将和解协议视为合同性质,对和解协议的反悔不会影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不过在诉讼中已达成的和解协议可以作为对方违约的证据。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和解协议的效力,但为此当事人仍需付出较大的成本,并未达到和解这一解纷方式应有的功能价值。对此,应当考虑到我国实体法和程序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当事人一旦达成和解协议,就应当自觉履行和解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义务一方不自觉履行的,可以依据有效的和解协议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经特别程序审查和解协议具有自愿性和合法性后,应当予以保障和解协议的执行。

第二,加强社区调解主体的积极性和专业性,落实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城市社区中的熟人关系淡化,人们之间更多的是陌生感,调解在这种人际变化下似乎存在的空间并不大,但作为一种第三人参与的解纷方式,调解在解决社区纠纷中仍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程序灵活,成本较低,再辅之以法院的调解协议确认程序的保障,其仍不失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佳选择之一。就目前社区调解存在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首先,增强调解的专业性。正是由于社区纠纷的特征变化,社区纠纷当事人对调解主体的信任不再来源于传统上的权威,而是来源于其调解的专业性和公正性,来源于调解主体对法律的应用经验和职业素养。

因此,调解主体应当避免调解程序的随意性和调解内容的无原则性,即使是社会调解,仍应做到程序上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和自愿;其次,调动调解人员的积极性。目前社区调解人员基本上仍以兼职为主,并未配备专职的调解人员,同时调解与否、调解成功与否都未与调解人员的业绩挂钩,应考虑在社区人力方面设置专职的调解员,调解员上岗之前接受专业培训,将社区居民的打分和调解工作的效果纳入年度考核;再次,构建调审衔接制度。当地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每月轮流到所在城市社区值班,这样一方面可以为社区纠纷的解决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义务,另一方面可以对社区无法调解的案件

及时地进行指导,做好调审衔接工作,使社区纠纷当事人在对任何一种解纷方式选择时都有专业人员指导,有利于当事人作出正确理性的选择,社区纠纷也不会因为当事人维权不当而发展成暴力性事件;最后,增强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调解协议本质上仍是一种民事合同,但我国审判程序专门设置了调解协议确认程序,使其可以通过审判权获得国家强制执行力。在实践程序中,应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不自觉履行的情况下及时地启动这一确认程序,保障调解协议的内容得以实现,并对无故反悔的当事人给予一定的惩罚,作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后果在立法中确定下来。

第三,扩大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范围,保障社区当事人对仲裁的合意性选择,降低社区仲裁成本。将除了涉及人身权确权之外的民事纠纷都纳入仲裁受案范围,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在社区设置分会点,走进社区生活,为当事人选择仲裁解纷方式提供便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后,为当事人免费提供程序方面的法律服务,在尊重当事人合意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仲裁庭、仲裁员以及仲裁适用法律。缩短法院审查仲裁裁决的时限,限制司法对仲裁裁决的审查范围,尽快在立法上确立法院仅有权对仲裁裁决进行程序性审查,不得以裁决所依据的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等实体性问题错误为由拒绝当事人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或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以此保障仲裁权的独立性。

第四,调整民事诉讼中司法的强制性和私权处分的契约性之间的关系,适当扩大当事人的程序处分权的适用范围。当前民事诉讼的改革方向是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尊重当事人的程序合意和实体合意。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中无不渗透这一理念。社区民事纠纷的特性

更是需要在民事诉讼中对当事人合意的认可和合意范围的扩展。在案件的管辖权上,对协议管辖的范围应当进一步扩大。除了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几个密切联系点,应确立更多的参考点供当事人选择,除了财产类型的案件,涉及人身权性质的案件也可以适当地纳入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范畴;在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上,除了有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法院的审判权不应对当事人撤诉权进行限制,充分保障当事人撤诉权的行使,即使判决确有错误,法院也不应干涉当事人撤回上诉的权利,但应当明确当事人撤回上诉即自愿放弃了程序性权利,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上诉;在审判组织的选择上,应当赋予当事人更多合意选择的权利,无论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社区民事案件,都应当允许当事人合意选择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对效益和公正之间张力的把握交给当事人,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由当事人来判断和选择对他们最重要的那部分价值。除此之外,在解决社区纠纷时,基层法院的法官应走出法庭来到社区,为调审衔接的有效运行提供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专业的咨询意见。

节选:合意视角下城市社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构建 王珂珂,程建华
 

倍酸公关十大网络公关之一,国内颇具竞争力的网络公关公司之一,专注于政府企业危机公关的处理,以危机公关、舆情监测、整合营销为主要业务的服务机构,业务微信:beisuan123。

倍酸公关导航:危机公关  北京危机公关  上海危机公关  深圳危机公关  广州公关公司  成都公关公司  杭州公关公司  南京公关公司  重庆公关公司  长沙公关公司  武汉公关公司  郑州公关公司  天津公关公司  西安公关公司  合肥公关公司  宁波公关公司  济南公关公司  长春公关公司  无锡公关公司  福州公关公司  石家庄公关公司  哈尔滨公关公司  佛山公关公司  沈阳公关公司  南昌公关公司  贵阳公关公司  太原公关公司  南通公关公司  东莞公关公司  兰州公关公司  常州公关公司  唐山公关公司  烟台公关公司  青岛公关公司  海口公关公司  倍酸公关客服  倍酸公关舆情监测 倍酸公关产品  倍酸公关新闻  关于倍酸公关